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申請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15年8月5日桃教幼字第1150070339號函文及及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補助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幼兒的戶籍設籍「桃園市」。
2、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出生日期: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含暫緩入學幼生)。
3、申請時實際就讀桃園市合法立案之教保服務機構。
三、本案【一學期補助新臺幣4,500元,每人限補助一次,不得重複領取】,轉學或中途入學者亦同;幼兒於補助申請時,需實際就讀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四、家長自行登入網站系統,填寫個資:
請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務必於1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9月4日(星期五)前,登入「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申請網站!!
★★家長登入網址:https://child.tyc.edu.tw/
請家長依系統操作步驟填寫幼兒與申請人基本資料等相關資訊,並上傳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及【存摺影本】。
(可使用手機拍攝戶口名簿及存摺,再登入網址直接上傳照片即可,照片需清楚,不可模糊或太遠)
★注意事項.非常重要:
1、【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一定要拍到「幼兒姓名」及「申請人姓名」,如戶籍資料有2頁,請2頁併排放在一起拍照,或2頁都拍照上傳。戶口名簿要全頁完整拍攝。
2、申請人及存摺影本:
父、母、幼兒其中一人為申請人,填寫一人資料即可。
存摺影本須為申請人本人之存摺。例如:母親為申請人,則需上傳母親的存摺照片。幼兒為申請人則需上傳幼兒的存摺照片。
3、匯入帳戶建議以「郵局」為優先,免手續費。其他銀行會扣30元匯費。
五、大班家長完成系統填報資料期限:
請大班家長務必在 9/4(星期五)前完成系統登載及上傳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及存摺影本照片,逾時不候,謝謝!
六、撥款時間:
本筆補助款4500元預定於115年10月或11月由教育局直接匯入家長帳戶,以維護家長權益。
⚠️ 防詐騙重要提醒
本園不會要求家長領取現金、不會臨時通知更改匯款帳戶,也不會請家長將款項匯入本園帳戶代為保管。若收到任何不明訊息或可疑通知,請勿操作或匯款,以免受騙。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園小美老師(03-456-0771分機33),亦可於電子聯絡簿留言詢問。相關資訊請以本園官方通知為準,感謝家長的留意與配合。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敬啟

